看孤云,走山巅,惊飞鸿,下沧澜。
白日梦脑洞产物。
没物怪,只恋爱。
部落时期(不是草裙)。
类似D/S(支配/服从),不太会写,所以简单一点设定成类似于种姓制的等级制,混杂各种设定。
一
草丛之中,青年伏着身子,努力平复着呼吸。他的小腿上受了伤,被一支箭擦过,箭是好箭,即使被他躲了过去,也在擦过腿肚的时候带起了一层血皮,虽然伤口不严重,血腥气却仍然散开在空气中。
他知道这会吸引很多东西,比如长着獠牙的野兽,和没有长着獠牙的一些人。
青年腰上挂着一个牛皮囊,却不是用来装酒的,牛皮囊的旁边是几支箭。他手上拎着一把小弓,虽然小却精致得很。
青年察觉附近的动静逐渐朝着树林的方向远去,轻呼出一口气,但仍不敢随意动弹。他小心地用右手取下缠在昨晚上的树叶,缓慢地摆好姿势,给自己腿肚上的伤口包扎。
又过了一会儿,一声鸟啼从林中传出时,夕阳擦着远方的丘陵。
青年已经给自己包扎完毕,他冒出头,眼睛机警地打量着四周。当他的面容露出来的时候才能发现,这人的眼尾和高挺的鼻梁上涂着深红的花纹,唇涂成了浅紫色,长长尖尖的耳朵显示着他的身份,两耳垂上还分别点着红色的珠石。
乍一眼瞥过来,让人神魂颠倒。
观察过后,青年得出了附近已无危险的结论,拿着弓站起来。他前面是树林,便朝左走。后面的来路想也知道定被阻截了,回去也是徒然,不如另寻出路再想办法。
青年小心地孤身行走在夕阳下,听到动静时,耳尖总是轻轻一弹,然后分辨着是否是危险。
他有几分本领,也有几分运气,一路平安无事。
直到到了一处起伏颇大的丘陵前,他听到了微弱的人声,下意识地停住,眯了眯眼,看到旁边有一块巨石,顾不上别的,迅速一闪身躲在了巨石后。
眨眼间,丘陵的另一边的惨叫与哀嚎冲破天际,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青年的眉蹙了起来,一偏头,眉峰被长长的浅金色的头发挡住了。
哭叫声止,他待在原地,一时没有动作。
只听又几声喝骂,青年明白过来,这又是一次部落之间的小摩擦,一方胜了,正在将另一方的人捆起来作弄。等这些败了的人被他们带回部落,刹主会被杀死,雅安达会被分配给他们自己的刹主们,空罗则会成为叶奴,是整个部落最低等的人,比空罗还不如。
青年听他们的对话,听清楚了两个部落的来历,又听见这么一段对话:
“刚才还跑了一个雅安达,藏哪儿去了?!”
“没……没有了……全部的人都在这里了……”
一声笑:“没有?给我去找?那个叫‘三七’的肯定在这附近,你们的刹主还在这里,我不信他能跑到哪儿去!”
叶奴是奴隶,空罗是平民,而雅安达地位在空罗之上,却不是能力更高的缘故,只是因为他们与最高等级的刹主会结成结对关系,称为刹主的附庸,为其所控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的好处。论武力值,雅安达至多与空罗持平。而除此四级之外,还有一种最特殊的人存在,即与神沟通之人,婆罗门。①
青年眼珠一转。他逃走已经过了将近半个月,脚程又快,连追杀的人都熬丢了一波又一波,此时离自己的地盘已经十万八千里,这两个部落显然不可能认识自己。他本身便是雅安达,不如趁此机会潜伏?
还没想清楚这样做值不值得,衣领一紧,他被人拽了出去,掼在地上。
青年虽然下意识地要动手,胳膊上薄薄的肌肉绷得紧紧的,但刹那一想还是忍住了。他等着这些人的行动。
那赢家一方领头的刹主显然很满意,觉得他便是那藏起来的“三七”:“愚蠢的雅安达,你的刹主费心思要把你藏起来,你居然还自投罗网。”
旁边站起来两名空罗将他架了起来反绑双手——不同等级之间的差异明显,很好判断。叶奴在正是被部落收纳成为奴隶时会在额角烙上烙印,熬过去的成为奴隶,熬不过去的死掉;空罗没什么特殊标志;雅安达和刹主都有着一双长长尖尖的耳朵,不同的是雅安达戴着耳饰,刹主则十分高大强壮,从脸到手臂都涂着繁复的花纹,越是复杂,越是厉害;婆罗门则都是瞎子,且两手食指上各戴着一枚青绿色的戒指。
那刹主咦了一声:“好漂亮的雅安达。”
他转过头让人将青年带到一边,然后在看不见的地方处决了失败的一方的刹主们——刹主和雅安达之间的联系密切,如果都带回去,这些雅安达不会服从他们自己的刹主,所以被俘的雅安达所对应的刹主必须死。
太阳彻底不见的时候,一行人回到了部落之中。
这个部落名为“洛克斯”,意思是太阳升起之地。听到的时候青年暗自嗤笑了一声,实在是太过自大了。
领头的刹主名叫擎梧,一回到部落里便兴冲冲地吩咐手下把这一行俘虏该怎么办怎么办,然后叫上那两个专门看着青年的空罗:“你们过来,随我去找金,我就不信这一次的雅安达还入不了他的眼。”
青年眼皮一颤,似是不可置信:“你刚才说……谁?”
“金啊。美人,没有雅安达见了我们首领不跪倒的,就算是已经有了刹主的也一样,你赶紧忘了你原来那个。”擎梧高声调笑,惹得围观议论的人都笑起来。
青年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反抗,默默跟着他们走。
一直往前走了一段,来到了最气派的那一间帐篷前。
帐篷前不需要人守着,擎梧直接掀了帘子走了进去:“金,瞧我这次给你带来个美人。”他一边说一边主人似的倒了一杯水,几口喝完,喝完便看到坐在铺满了动物皮毛上座的男人正盯着被带进来的雅安达。
虽然他仍然面无表情,擎梧了解他,却看出了那一点情绪的变化:“如何?是不错吧?”
“嗯。”金鼻子里若有若无地哼了一声,不算是搭理他,眼睛眯着打量青年。
金身上裸露出来的地方,面容、脖子、胸膛、两臂,均涂满了金色的花纹,这还不算,他连眼睛都是赤色与金色环成,眼白是浓黑一片,目光一来,让人不寒而栗。
他头发长得很,甚至搭在了旁边的扶手上,颜色极浅。
金问:“他叫什么名字?”问的是擎梧。
擎梧赶紧说:“三七,会点药,也不算一无是处。”
金皮笑肉不笑:“雅安达怎么能说是一无是处呢?”
擎梧不管他阴阳怪气,大笑:“是,是这样!”
“他叫三七?是真的吗?”金忽然将话题转了回去。
青年瞳孔一缩,却没做声。
擎梧嫌他废话:“不然还能叫什么?”
金轻笑了一声,摆摆手:“既然是给我的,那你们就下去吧。”
这是要把人变成自己的雅安达了,擎梧走到跟前,拍拍他的肩膀:“啧,我就知道对着这么个小美人你肯定片刻都等不了,喏,我们走。”
他带着两名空罗回去分奴隶,帐篷里刹那间只剩下了金与青年。
金站起来,宽大的金色外袍松松垮垮,将他结实而精瘦的腰腹都露了出来。
他一步一步、不紧不慢地走到青年的面前,青年垂着头,仿佛做错了事一般乖乖地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金伸手捏起他的下巴,强迫他看着自己,问他:“‘三七’?你从哪偷来的怪名字?又是怎么被你那心心爱爱的部落赶出来的?嗯?”
说到最后,竟有一番咬牙切齿之感。
=TBC=
①婆罗门直接用了种姓制度的最高等级,其他的为化用,大概就是那么个意思。
②做梦梦见的就是部落时期,所以干脆写了部落,略微有点不一样,更加文明一些,随便看看
③没有物怪,单纯脑洞谈恋爱。多想了想,就多了好多剧情,估计还是能写好几章的。
碎碎念:啊,脑洞,到处都是脑洞,希望我能填完坑。